遣散費補償


女傭可根據以下情況,享有遣散費:

◆ 女傭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個月;

◆ 女傭因裁員理由遭解僱。


計算遣散費的方法:

[女傭月薪 (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/ 3)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]

女傭如欲追討遣散費、須在解僱/被停工後3月內,以書面向
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。僱主必須在收到女僱以書面發
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2個月內,支付遣散費。


( 詳細資料請參閱勞工處網站 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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